(湘安职院督〔2017〕20号,2017年3月10日印发)
一、教师授课必须带齐基本教学文件,做到“四有”:有教材、有实验实训计划、有教案(课件)、有教学日志。
二、教师必须衣着整洁、仪表端庄,言行举止文明,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。
三、教师、实验员、学生提前进入实验实训场地,做好上课准备(含工具、设备等)。
四、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场所必须着装整洁,严禁穿背心、拖鞋及携带食品。
五、教师和学生必须爱护实验实训设备,每次实验实训结束后应将实验实训设备整理好、放归原处,并做好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。对学生损坏设备的行为,教师应及时制止、教育。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实训教学基本流程:
1.课前实验员或值日生应组织全体学生安全、有序进入实验、实训场地。
2.上课时间到,实验员或值日生组织学生列队集合,教师点名,宣布开始上课。全体学生齐说“老师好”,教师向学生回礼“同学们好”。
3.教师讲解实验实训任务、技术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时应声音洪亮,进行实操演示并要求学生严格按规范操作,特别强调安全注意事项。
4.教师根据实验实训要求进行分组、分任务、分场地。
5.学生根据教师要求进行实验实训。教师答疑指导,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,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实训场地管理制度,杜绝人身和器材设备事故发生。
6.教师管教管导,对学生串岗、迟到、早退、嬉戏、乱动设备、使用手机、不参与实训操作等行为应及时教育制止。
7.实验、实训课结束前5分钟教师安排学生清点整理仪器、设备、工具,值日生组织学生列队集合,教师进行点评、总结。
8.下课时间到,教师宣布下课,值日生组织全体学生安全、有序下课。